我的风格 第一卷(第一次台湾之行)

第六章

  作者:减肥专家

  我从昏迷到清醒花了两秒钟,因为这两秒钟已足够让我分析明白我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色胆包天地搂住一位花季美少女,并在同时将欲将其解救的两位正义人士踢飞的原因和理由了,那就是──我喝醉了!

  我还记得,在游故宫的时候,呃,也许是颐和园吧,唔,还有可能是……反正就是在北京城的一处著名的旅游景点,当时的苏怡小姐用她无比包容的爱心,不计前嫌,让她的两位贴身保镖金武,金俊去买了几瓶冷饮过来。当然,也有我的一份……我喝了,所以我醉了……

  啊,啊,那个是可乐?是啊,是可乐,那是含酒精的可乐,嗯哼,是包含了苏小姐那无穷无尽的爱心的可乐,我喝了,所以就醉了……

  ……

  李江这混小子,那一张丑脸扭得跟拧皱了的毛巾似的,一脸苦像。什么东西!老子我挨了两脚一巴掌,还不是照样笑眯眯的。再看人家苏小姐,一派从容风范,一看便知是大家气质,哪像你小子……

  趁着走在前面的苏小姐没有回头,我完全确定了我的目标的准确方位后,我小心翼翼地搂住了李混子的脖子:

  “这次没错了……兄弟啊,怎么就这么难受,今天你还不够痛快吗?”

  李江先用他那小眼睛看我,看得我头皮发麻,然后点了点头,每点一下头就像一把大铁锤猛敲在我心上。最后他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我两腿一软,他把我扶住了……兄弟啊,你怎么就这么糊涂呐!

  现在是暮色四合,一个下午就这么昏昏沉沈地过去了,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垂头丧气,被血红血红的阳光拽出来的影子在背后拖着,拉着,被人践踏着……

  我当然不是一个人回家,后面还有一个混子,两头猩猩,还有,一位仙女……

  据李混子说,在北京城的某一个著名景点,某一个犯了错误而又极想改正的蠢材在喝了一瓶可乐后殷切地邀请一位出身大家,兼又貌美如花的美少女去他家做客,而出于礼貌考虑,少女答应了……

  呜哇哇哇哇哇……李江,你胡说,当时我双眼红得像个兔子,我伸手攫住他的脖子:

  “苏怡小姐怎么会到你家去,她难道不怕被你给吃掉吗!”

  李江面无表情地挥开我的手,他提醒我注意:

  “提问:某个今天下午在北京城郊一家冷饮店里自以为见义勇为英雄救美,其实就是一厢情愿行凶施暴的北大附中高中一年级学生的名字……WHO?”

  “笃笃笃……”

  “回答:他的名字叫张真宇!”

  “提问:张真宇是谁?”

  “笃笃笃……”

  “回答:就是我!”

  “聪明的一休……”

  “休息,休息一会儿……”

  我去你的!我当即遍体冷汗顺流而下,刹时间湿透了我浑身的衣服。我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到我家里去,我不是应该高歌欢庆,酬谢天恩吗,我这是怎么了?我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高速运转,一瞬间思量了几十万条的信息,终于,我找到了原因:

  我老爸,他老人家还在家里!

  我的表情当时很精采,而我把这事告诉了李混子。李江的脸当时就绿了,他瞪大眼,以他对我无比的了解问出了直抵问题中心的一句话:

  “危险级数……多少?”

  “保守估计……S级!”

  “开……开玩笑,以前你把你老爸的宝贝军装给烧成灰的时候不是才A级吗?”

  “……因为那时候我老妈在家,老爸身上也没带枪!”

  “枪?”

  当他问出这一句话时,一行人来到了我的家门口,我好像应该上去敲门了。我低下头,在地上找钢板。

  “必须是超过二十公分厚的,经过强化处理的,还必须足够大的……”

  李江陪我一起找,他的汗珠就像是夏天的雷震雨,劈沥啪啦地往下掉,我同情他,我明白他,任何普通的,没有经过任何非人式的训练的人只要是经过一场远达五十米远的长距离飞行后,再来到当时让他飞行的人之前,都会是这种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