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之法师 正传

第十三章 忍气吞声

  作者:杨韬

  抓赌不归我管,继续扫我的地,但扫着扫着难以避免的扬起一点的灰尘,这时那个输钱的学生暴跳起来,他怒冲冲的走过来开口便骂道:“他妈的,你这个魔法白痴脑子弱智的家伙,你找死啊,竟敢扫起这么多灰尘,存心和我过不去是不!”

  我一听,一想就知道他是输了钱的他心情看来很是不好,看来要借此使拿我发泄一下,怎么会这么没品,不想揭他的短,我便解释道:“扫地肯点会有一点灰尘的!”

  “操!你小子还嘴硬”说完输钱了正找发气的他一拳打在我的左脸上,他的力量明显很大,本来就身体就很轻的我被击中后不由得顺势向右边倒下。

  只见他一声吆喝:“给我打!”他们便围上来对我拳打脚踢,看来是这帮学生的老大,我的神罚之惩呆过,这种痛对于我来说根本可以忽略不记。

  但这帮不知天记地厚的小子的确欠揍,不过转回来想想,唉!竟然是躲在这个学校里,寄人篱下,就不要太过于暴露自己,我知道这个大块头的叫哈尔里,是奥斯曼帝国一个最大的佣兵团团主之子,凭借着家里的富有,又自幼在父亲身边习得一些魔法和武术,加上身体很强壮,所以勾结了一帮狐党在外面胡作非为,而且也经常欺负一些弱小的人,比如说——“我”,因为有钱,而且长得比吴孟达还要帅点,所以经常风流于花丛之中。

  打打就打打喽,来吧!痛我不在乎。反正打完后几天伤会自己好起来,想到这里,为了防止他们踩到我的小XX,我翻个身把屁股朝向他们,唉,一时间,一丝精神上的困累意泛上来,我无聊的趴着在地上…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不知睡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感觉到身上和脸在发痛,这种小痛根本没算什么,摸了摸脸,呀!肿了起来,天啊!这可破坏我的帅哥的形象,要不得要不得!这群混小子真他妈不是东西,竟打我脸!

  我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无意间看到看到蛮远处的讲台上有一只蟑螂飞快的爬过,我遗憾的轻声说道:“可怜的小蟑螂,今天算你运气不好,遇到我今天心情欠佳”

  我随便抬起右手,手指轻轻一弹,一道皱是微小而无形的风刃锐利的划过空间,虽说微小,但却带着势不可挡的锐气向前刮去,随后,异常精确地命中蟑螂,并将其撕成两半。

  呵呵~!我咧嘴一笑,看来宝刀尚未老去,亦能随意勃起,我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只听见,卡喳!一声响,讲台从蟑螂处慢慢裂开,随后啪一声分为两半倒在地上。

  哇~!用力过猛了,我慌忙朝四周看去,啊~~幸好没人,快走,不然被人看见我就要赔桌子了,我飞快的抓起书包慌慌张张逃回宿舍。

  走过宽阔干净的主要干道,穿梭与小道捷径之间,迎着清凉的晚风,心情不由得爽朗起来,即将面临黑夜的天空透过少许红霞,迎面而过的漂亮女生们让我的精神为之一爽,稍短的海蓝色校裙下的纤纤玉腿,白色的紧身短袖衬衫勾勒出胸前让人流涎的轮廓,天啊,太诱人了,我吸住既将流出的口水,此时偶只想说……夏天真好!

  回到宿舍已经天黑,宿舍里已经露出点点灯光,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暗暗沉了一口气轻轻推开虚掩的宿门,特斯克第一个注意到我的归来,反应中,呵呵招呼道: “你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我荒忙掩饰的笑笑道:“哦~!没没~没什么,只是路上塞车!”

  “哦?呵呵~!我们的世界有车吗?”特斯克笑道。

  突然间特斯克好像注意到我脸上淤伤,他不由一皱眉,马上严肃起来,正色问道:“怎么回事!快告诉我,是谁打的,不用怕里奇,有我们这帮兄弟在,谁他妈的我们不敢惹,就算天王老子我们帮你照打!”

  “是啊!里奇,谁干的,快告诉我们!”宿舍里面的众人也十分气愤。

  我太感动了,心十分的感激这帮兄弟,这会造同学们间的关系僵化,所以我不想让他们为了我而趟这场混水!

  所以我吱吱唔唔的说了两句摔伤搪塞过去,他们似乎也知道我不想让他们介入此事,所以不停的追问道,但我绝口不说。相处久了,他们也知道我的性格,知道我不会说的,也就只好放弃,竟然没能帮助到我,他们只有小心试着用语题来解开我的不快,其实我本来就很高兴

  第二天,全班众目睽睽之中,那群“妇”前来兴师问罪,地没扫,班主任狠狠的批了她们一整,为此就成了群欧我的最佳理由。

  啊!我从不打女人的,这回真是欺人太甚,我要破例了!

  啪!一声,我的右眼圈黑了,呜~~偶不帅了。

  忍耐是有限度的,啪!我左眼圈黑了,恕可忍恕不可忍!偶要暴走了。

  呯喯辟啪,她们群起而踩之,呜~~!我能还手吗?

  不是叫英雄打女人吧!算了,给她们打吧!就当满足一下她们更年期的变态心理好了。

  那但此事件以后,让我在班上本就不高的地位更为低落了。

  事后特斯克忍笑忍笑的跑过来跟我说:“里奇,我终于知道你昨天为什么绝口不提谁打了你,我理解你,呵呵~!换是我,我也不会把被女人打的事说出来的,唉!这种事我们也不能帮你了!我们也是不打女人的!”

  —__—,误会就误会吧,反正又没昨的,总比引起同学们间的茅盾好!

  唉!日子就这样过了,空闲中还好可以跟着宿友和斯顿他们去喝喝酒,有时还可以找个避静角落顶风作案一番。而当铺老板那边的事情已经办妥,生意人不愧为生意人,那玩意他竟然帮我卖了一百二十万金币,他随时可以谎报而吃掉那三十万金币,但他并没有吞掉三十万而把一百一十万金币如数奉上,而我只收了一百万金币,其余的二十万的零头就给他了。钱他帮我存到了遍布全世界的布洛银行,同时奉上了储蓄卡和密码,卡到手后密码我也懒得改,我相信这老板绝不会吞掉我的钱,的确这个老板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喜欢他豪爽的个性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而且我对钱这东西也不太在乎,哪个叫我是个宝物之贼呢!

  日子过得比较安稳,原来可以安然睡觉是如此的享受,回想以前的日子,每天都在外面跑路,风餐露宿的,现在日子好过了,安详无忧,生活舒适,小康生活!所谓饱暖思淫欲,现在有的是时间和空闲,正常男人的思维开始活动于脑海之中。

  在外流浪时的条件艰苦,在每日辛苦逃命之后难得有点时间睡觉,累得要死,还要用力思考明天的逃向,虽然那种男人需求还很强烈的,但也难以闲出功夫去想这些。现在不同了,没有任何负担之后,压抑在深处的渴求开始泛滥。

  古人说得好,真的是二十年不知肉味,处于性饥渴的极度状态,偶要解决一下目前的温饱问题,在以前的生活中,我真的很少接触女人,更别说追了,偶没有女人,偶从来没有了解过女人,因为根本没太多的接触女人,所以我对于女人的了解,就只限于知道女人是胸部肿块而且没有小XX这一层次,至于女人的心理,我是一片无所知。

  班上的女生挺多的,还别说,真的有那么几个漂亮的女生让我挺是喜欢的,其中有一个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叫费叶莎的颇为让我心动,我太喜欢她了,欧!爱情是盲目的,偶要追她,我一定要追到她,只是在我的想法跟特斯克他们说了以后,他们能苦笑。

  不过他们倒也不想打击我,男人嘛,对于这类事情都很乐意帮忙的,特斯克和那帮狗腿们滔滔不绝的向我传授各种泡妞技巧,什么搭讪秘传十八法、浪漫基本法、约会程序法、亲嘴二十六要决、交配一百零八式、避孕八大招、四大求婚要领等等…等等,叉,一套全齐了,但事实上他们都看好了我的失败。拷!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嘛,只是有那么点意思,干嘛这么积极的大张旗鼓,也难怪,对这种事积极是男人的通病。

  具情报部门(特斯克)透露的资料显示:

  费叶莎,一个有些姿色的女生,大约可以挤进年级十大美女之内,有些高傲,穿着时尚新潮,高挑的身材。当然,漂亮的女人追求者也多,不过她的眼光太高,一般不会轻易看上哪个男生,她近期内没有男朋友,理想的情人是哥德坎尔王子,喜欢上咖啡馆和逛街。

  但特斯克还是好心劝道:“其实,那个费尔莎真的很不适合你,!”他语气里婉转的暗示,我追费尔莎是不可能成功的。

  “是啊!里奇,不如另选一个吧,只要长得过眼也就行了!”众人也纷纷劝道。

  我脸一沉,对特斯克数落道:“还亏我把阿里达斯的内裤借给你穿,想不到连你也不支持我。”

  在如此强烈的攻势之下,我义溥云天的问他们:“我们是不是兄弟。”

  得到的回答“是”

  我接着问道:“难道我没有经常请你们喝酒?难道我没有经常借钱给你们去赌两把?你们凭良心说说看!”

  “没有”特斯克和宿友们异口同声的说。

  我挠挠脑袋呵呵笑道:“哦!好像是没有,呵呵!可是,身为兄弟,对于我的上进行为,你们怎么可以拉我的后腿呢?现在我不是向更高的目标看齐了吗?你们看我帅不帅?”。

  “不帅!”

  “哦??真的不帅吗?好像是这样啊,就算是这样,可是你们也要支持兄弟的远大目标吧!”

  “支持!那你打算怎么办?”

  “情书主攻!浪漫爱情助击,再加上一公斤的热诚!OK?”我激动的说道。

  只见他们无奈的摇摇头!只是祝福道:“愿主保佑你早点安息吧!”

  了解了特斯克所提供的情报后,我告诉他们我要采取第一步行动——送花。

  特斯克听到后,脸上显出让我吃吃苦头的那种赞同表情。当然,我在这之前要几天时间做好准备,不管是心理上的还是物质上的,

  次日,耳朵听到传来起床的钟声,我只是蠕动了一下身子并没什么起床,其实我早就醒了,只是迷类糊糊的躺在舒适的床上懒懒的不想动,懒床的感觉真舒服,最后还是给过内心无数次挣扎才决定起床,看看特斯克他们,也正精神痿迷的从床上懒懒爬起来。

  起床之后不免互相的招呼两句!每个宿舍都有自己的卫生间,因得鲁伊学院的住宿条件还很不错的,我习惯性的摸索到厕所,放完水后混身为之一阵寒颤,好爽!经过一翻漱洗后,睡意一扫而光,一晚休息后的良好精神充满了整个脑袋,打开窗户,迎面吹来清新晨风使得精神为之一震,对面的宿舍楼也显出一种忙碌的气像,这就是生活,平凡,安定,与世无争的生活。

  时间快到了,搞清楚一二后,大家都已整装待发。

  特斯克站起来吆呼一声,一群人跟着出发,走最后的我锁上舍门后一阵小跑追上他们,大家一起讨论着七七八八的话题有说有笑的顺着上课的人潮向教室走去,经过路边的小摊,习惯性的大家都会在这吃过早点后再走,不用我说,老板娘很熟悉的揣上来我每天必吃的一碗豆浆两根油条,每天的生活节奏就是这样,平平而无奇,但这种平平而无奇对与流浪多年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特别的享受,反正我也很安逸这种生活。